美国苹果公司因为没有签署iPad商标在中国大陆的让渡书,去年底被控侵权,在深圳法院遭到败诉。原来是已经有公司早在2001年就在亚洲各国抢先注册了iPad的商标,但后来苹果却没能如愿在中国买回商标,在中国推出iPad商品贩卖,等于侵权。现在北京政府首度出手开罚,高达11.2亿元新台币的高额罚金。
美国苹果公司推出的平板计算机,iPad已经出到第二代,在全球甚至大陆都是热销产品,但现在却因为这个iPad商标,让美国苹果公司在大陆吃上官司,现在更收到北京政府发出11.2亿元新台币的罚单。原来是因为早在2000年,台湾的唯冠公司就以贩卖同样名为iPad的计算机产品,在欧盟、新加坡、墨西哥等八个国家,注册了商标专利,来年又由转投资的深圳唯冠公司,在大陆注册iPad商标,一直等到2006年美国苹果公司打算将iPad平板计算机推入全球市场,才发现iPad商标早就有人注册了。
2009年美国苹果公司便和台湾唯冠科技以一百七十万台币,签下iPad商标让渡书,但现在北京政府却认定这份与台湾唯冠公司签订的商标让渡书,并不包含由深圳唯冠科技在大陆注册的商标使用权,换言之,大陆所有的iPad商品贩卖,通通都已经侵权,而现在更引来深圳唯冠公司的股东们,发起对苹果iPad产品的查封要求。
由于拥有iPad在大陆商标权的深圳唯冠科技,共积欠各家银行约1.8亿美元资产遭查封,目前大陆工商单位已经开始行动,打算对苹果求偿,因此这一场iPad商标大战,美国苹果公司若败诉,恐怕之后在大陆地区将可能吃上上百亿人民币罚单,损失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