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临采招2012-(GK)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临海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受临海市公安局委托,,就临海市社会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一标段监控杆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厂商或合格代理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海市社会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一标段监控杆设备)
采购单位:临海市公安局
采购规模及内容概述:视频监控监控杆设备。
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货期:30天
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与本项目采购相适应的商品经营能力(包括供应能力、施工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
(3)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
(4)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员(未入库供应商提供终审通过页面证明)。
供应商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供应商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
本项目无须报名,符合要求的注册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12年03月20日 09:00时前,到临海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无法下载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中心窗口,也可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到政府采购中心窗口索取)。
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2.50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转帐、现金、电汇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提交地点:临海市招投标中心。(开户名:临海市招投标中心;开户行:临海市工商银行;账号:1207021109200112818。招投标中心财务咨询电话:0576-85280673)。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2年03月20日 09:00时(采用汇票时一般需要三天才能到帐,请各投标人提前汇入)。
投标人在上款截止时间范围前(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必须早于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向临海市招投标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经确认已收入该专户并到中心开具发票后方可转入投标人的的投标保证金(任何项目,无须注明项目等信息)。
6.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2年03月20日 08:00时至2012年03月20日 09:00时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B楼二号开标室(B106)(临海市凯歌路6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接受投标文件的条件:1、已办理《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2、注册帐户中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的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
7.开标
开标时间:2012年03月20日 09:00时。
开标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办事大厅B楼二号开标室B(106)(临海市凯歌路6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临海网站、临海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9.其他说明
10、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一楼(临海市凯歌6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76-85280087 传真:0576-85280675 邮编:317000
电子邮件:LHZB.GOV.CN@163.COM
开户名: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临海市工商银行 账号:1207021109200112818
采购人:临海市公安局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 0576-85337083
日期 2012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