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中心)受杞县财政局的委托,就杞县文化活动中心舞台灯光音响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杞县财政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杞县文化活动中心舞台灯光音响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编号:ZFCG-2012-0036号
四、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五、采购内容:本项目共一个包:
序号 |
品名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音响设备 |
套 |
3 |
活动中心(1700座);大会议(300座);中会议室(120座)各1套 |
2 |
活动中心舞台灯光 |
套 |
1 |
|
3 |
舞台机械、幕布 |
套 |
1 |
|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交货期:30天
八、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该类项目)、税务登记证;
(3)须具有中国录音师协会颁发的“音视频工程业企业”二级以上证书或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舞台灯光工程二级企业或舞台音响工程二级企业” 以上资质证书;投标经销商应有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供货授权书。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投标人携带查询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询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函(涉及的具体项目、被查询单位或个人、查询年限、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的签字)、被查询公司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先到杞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杞县人民检察院5楼507房间,联系人:汪艳梅联系电话:0378-8987099)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杞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2年12月3日-2012年12月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服务部(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五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248116476791
地 址: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4日上午9:30整;
十一、开标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十二、注意事项:
1、报名时必须携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投标经销商还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供货授权书、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证件,委托代理人同时要携带授权委托书。上述材料均要带原件备查,同时带盖有单位公章(红印)的A4复印件二套。
2、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三、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四、联系信息:
采购人:杞县财政局 ; 采购代理机构: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许先生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0378-8985788 电 话:0378-8985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