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金华监狱委托,就办公家具、音响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YG2012-SB414-ZFCG026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办公家具 |
1 |
批 |
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谈判文件中阐述。 |
|
2 |
音响设备 |
1 |
批 |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家具、音响设备制造或销售企业
(3)在金华市设有固定的销售或售后服务网点
(4)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凡涉及国家强制性检测的设备或部分(标段二)须提供3C认证文件及其他检测证明文件
(5)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于司法执法、监狱管理无回避情形
(6)本采购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7)供应商拟参加二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须针对相应标段分别提供一份报名资料及资质证明文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2月5日至2012年12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2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4日 09:0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局新大楼)
七、谈判时间:2012年12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局新大楼)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保 证 金:标段一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标段二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现金,交纳下列账户内。
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账 号:1306226200000168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质量体系等认证、产品检测文件或3C认证文件复印件(非强制性条款)
(5)固定的销售或售后服务网点证明材料
(6)拟参加投标的产品说明图册原件
2、供应商在领售谈判文件时,必须按本公告第三条的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3、供应商在取得标段二的成交资格后,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供成交设备的制造厂商针对本采购项目出具的质量联保承诺书。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传真:0579-831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