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对江山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平台设备(LED显示屏、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集中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JSS2012D024Q
二、采购项目:
标项 |
标项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一标 |
LED显示屏 |
一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标 |
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系统 |
一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通用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
1.3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1.4预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后出具设备原厂商授权书。
2.特定要求:
2.1一标项投标人应有本地长期售后服务能力,在江山市区内有固定售后服务点,能提供7*8小时上门服务,并不得低于1小时内维修响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专业技术能力。
2.2二标项投标人应有本地长期售后服务能力,在江山市区内有固定售后服务点,能提供7*8小时上门服务,并不得低于2小时内维修响应;三年内从事过视频监控系统同等规模以上案例,并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四、询价保证金:投标人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正,不接受现金,须从企业自用账户汇出,投标人在招标人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指定账户。
户名:江山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江山中行 账号:880009135108091001
具体投标保证金提交及退还手续咨询: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管窗口,地址: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监管窗口), 办公室电话:0570―49621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当将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交市监管办查验核实,并带至开标会现场查验。
五、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在2012年11月28日17:00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税务登记证、身份证等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对过退还)至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报名。
六、询价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2012年11月29日10:00前将需澄清的内容以书面(传真)形式送达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将于2012年11月30日16:30前在网上公布(网址(www.jsztb.org www.zjzfcg.gov.com),请各供应商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供应商书面澄清则视为认同询价文件。
七、询价时间:2012年12月3日9:00(北京时间)。
八、询价地点: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询价时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的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参加第二标项投标的须提供三年内同类同等规模以上案例合同等证明材料。未提供以上资料的供应商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活动。
十、成交通知书:询价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成交通知书。
十一、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资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十二、交货方式及付款条件: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供货。产品由成交供应商送货至采购单位,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余款在验收合格并稳定运行一个月后的一周内付清(在采购需求中另有付款方式的除外)。
十三、交付要求:成交人必须提供全新的,符合采购需求,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产品。
十四、本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m)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sztb.org)
十五、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黄女士 夏女士
联系电话: 0570-4031937
招标单位: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570-4031905
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1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