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对于智能电视来说,最大特色在于“玩”,只有具备丰富的应用软件,才能成为大众青睐的产品。据笔者当前了解,与苹果、谷歌的应用商店模式一样,目前三星、LG均已拥有完善的应用程序商店,在中国,TCL也推出了基于安卓系统的电视应用商店。但是整体来看,虽然应用程序商店量很多,但真正满足用户需求的并不多。
欢网科技联席首席执行官吴盛刚介绍,电视应用不能与移动终端应用混为一谈。单纯从移动互联网应用排行榜上来进行简单的移植就犯了一个错误,这两者一个是高交互式的,一个是相对松散、被动接收式的,智能电视应用产品分类一定要跟现有移动互联网上面的产品分类有所区别。
北京宏视远景游戏事业部、吉祥鸟游戏工作室总经理柳玉东也认为,由于智能电视的大屏特点以及与手机输入方式的差别,如果要开发产品,必须针对它的输入特点、操作方式与观看方式。
“《愤怒的小鸟》之所以能取得成功是因为厂商针对智能手机触摸屏的操作方式进行了专门的改变,如果把这种方式搬到电视上,从操作上就不符合摇控器的操作方式。”柳玉东举例说:“如果想在智能电视上开发产品的话,需要真正躺在沙发前去感受到底电视用户是怎么用、怎么玩的。”
欢网科技研发总监曹庆德同时也指出,目前智能电视应用存在“碎片化”的问题,业内需要统一的应用技术标准。“目前智能电视开发各家标准不一样,同一个应用这家能运行,那家不能运行。怎么在不同的电视上去运行?我们需要统一智能电视应用技术标准,使其可以覆盖不同的终端品牌。”
笔者认为,未来智能电视在应用软件开发上,需要有统一的标准,同时,智能电视应用需围绕电视所具备的特性来开发,只有这样,用户才能从智能电视产品中得到快乐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