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一线边防工作站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招标采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的委托对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一线边防工作站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招标采购项目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一线边防工作站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云南省各基层边境检查站、边防工作站口岸。
2.3 建设规模:总费用约460万元。
2.4 招标内容:室外红外高速球机、室外高速球机、高速球机防雷设施、硬盘录像机、监控硬盘、操作键盘、监听器、液晶电视、空调、光纤、光端机、液晶显示器、液晶监视器、电视墙、操作台、LED屏、LED控制计算机、视频分配器、矩阵、矩阵控制键盘、UPS电源、监听音箱、电源线、控制线、视频线、监听线、立杆、防雨盒、设备箱、辅材等采购,其中室外高速球机由甲方提供设备,乙方负责安装调试。监听器由甲方提供设备,监听电源自配。采购数量详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 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3)业绩要求:竞标人近三年(2009年至今年)至少承担过3项类似业绩工程;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2 年9月29日至2012年10月15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大厦3栋6层(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带以下资料:
① 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
④ 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提交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9时30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街富春大厦三栋六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
联系电话:钟晓
联系人:0871-402548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大厦3栋6层
邮政编码:650031 联系电话: 0871-5323905-8005
联系人:吴祺斌
日期:201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