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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交警支队电子设备等招标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2-01-06 作者:pjtime资讯组

    一、采购人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东大队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北段城建时代广场1545室

    三、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性质:

    1、项目名称:指挥中心电子设备等项目公开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XZ20111666、XZ20112190、XZ20112186

    3、项目主要内容:

    A包:便携式电子警察            B包:指挥中心电子设备

    C包:电梯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国境内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书等证件;

    2、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单据( 2011年度)、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4、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9、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2例,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留存复印件,合同甲方为公安交警部门。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以上要求外,所有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资格预审方式:预审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留存,并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注明“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东大队******项目采购”资格预审资料字样;否则不予受理。

    五、报名资格预审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资格预审时间:2012年1月5日—2012年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时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2年1月11日—2012年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时

    获取获取文件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新区沂蒙路南段环球国际六楼第五中介办公室)。

    购买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包,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同时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服务台缴纳投标保证金15000元/包。

    六、递交报价文件: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2月3日上午09时30分前。

    2、公开报价时间:2012年2月3日上午09时30分前。

    3、公开报价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球国际四楼)

    本项目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9-6177966   13605490886

    七、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南坊支行

    帐  号:9160116520142050000066

    (电汇注明交易登记号,交易登记号:11CGSZ0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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