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新校区筹建处委托,经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11年989号审批单批准,我中心现就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新校区报告厅音响、灯光、舞台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开招标编号:TZCG2012003
二、招标项目(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书)
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新校区报告厅音响、灯光、舞台系统工程(1个650人大报告厅,2个260人小报告厅)。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须具备投标品牌的厂商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舞台灯光设备、音响扩声设备)的授权和技术服务支持的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8、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含100万)。
四、日程安排
1、报名:
2012年1月13日14:00前,请有意于本项目的供应商,首先将报名材料以文字方式发送至以下邮箱进行报名:TCZFCG@163.COM,邮件中必须包含单位全称、所报项目名称和编号(TZCG2012003)、联系人姓名、联系人随身电话、单位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邮件主题格式“TZCG2012003***公司”; 未报名、逾期报名者不得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请查收报名邮箱内的回复邮件,否则后果自负;
2、标书发售及补充文件发布信息: 自公告之日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请自行从苏州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zfcg.suzhou.gov.cn/szzfcg/>下载标书,标书费免收;
3、图纸详见附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供应商的报名邮箱内,请注意查收。附件未收到的供应商请及时与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53512539),否则后果自负。
4、资格预审及现场踏勘说明:
(1)本项目不设资格预审,直接在投标当天进行资格审查。
(2)2012年1月16日15:00前,供应商自行前往工地现场进行踏勘,未参加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
资质审查:投标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身份证。
另:评标细则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投标时请务必携带备查。
以上要求的资料原件,请务必携带,未按要求携带或资质不符者,我中心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答疑(现场踏勘):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月13日16:30时前(北京时间),请有疑问的供应商将疑问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我中心,中心统一答复,逾期提出的疑问我中心将不再受理;
6、标书接收时间:2012年2月1日9:00~9:30时(北京时间),标书接收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9:30时整(北京时间);
7、开标时间:2012年2月1日9:30时整(北京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者,标书一律不予接收,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8、投标及开标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第3开标间(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内,开标当日我中心将对具体开标间进行明确,请留意当日3楼电子大屏幕提示信息或与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咨询)。
9、特别说明:如投标报名响应的供应商不能按要求前来(或放弃)投标,请最迟务必于开标日前三天电话(书面)通知我中心相关项目负责人。否则,因诚信原因,可能会影响到该投标人以后在我中心类似项目的投标。
五、保证金及服务费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开标前请在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3号楼4楼3411室,0512-53517828)办妥;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没有中标者在开标结束后退还(如款已缴至我中心账户的,则我中心凭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收款收据退款);
2、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在中标者履行完全部中标合同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凭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收款收据退款);
3、缴纳方式:本地投标者用转账支票,外地投标者宜用银行汇票(或电汇),拒收现金。
户名: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489758214425
开户行:中国银行太仓新区支行
4、中标者需缴纳中标总金额0.4%的服务费至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 0512-53517828 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4楼3411室)
六、本次项目最终解释说明权归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4楼 室(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内)
联系人: 张波 顾红飞
电话、传真:0512-53512539
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