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打私办增建反走私监控站采购项目(委托编号:ZZ0110881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ZZ01108817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打私办增建反走私监控站采购项目
三、 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名称:广东省打私办增建反走私监控站采购项目
2、 招标项目的性质及招标内容:详见“招标需求”部分;公开招标
3、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要求。
2、 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必须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投标人负责举证)。
3、 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证书或广东省备案证。
4、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证书。
5、 投标人须具有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6、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投标并只接受投标人唯一方案报价。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五、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招标代理机构。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招标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020-87554028。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1月16日起至2012年2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2月16日上午9: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2月16日上午9: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2年1月16日至2012年1月20日,共五个工作日。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先生、詹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0-87554018,020-87554618 电话:020-83132565
传真:020-87554028 传真:020-83132565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
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邮编:510640
户 名: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08386112-01-00304-1748-07(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