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衡东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监控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衡东县人民医院监控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HDZC2011-A042
招标文件编号:YQ2011-HW093
三、项目要求:本项目为一个包,不分包。
四、招标内容:监控系统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5.3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6产品、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提供网络高清摄像机、摄像机及硬盘录像机厂家授权原件及在中标后提供供货证明(湖南省内有办事处或分公司的必须由该机构提供)。
5.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5.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信部颁发的系统集成四级资质或以上,湖南省公安厅颁发的安防备案登记证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9提供网络高清摄像机、摄像机及硬盘录像机厂家授权原件及在中标后提供供货证明(湖南省内有办事处或分公司的必须由该机构提供)。
5.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2012年 1 月 4 日至2012年 1 月 11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发售地点: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创业大厦309室,太阳广场东南侧)。
标书发售价格300元/份,标书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需加EMS费50元)。
购买标书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
④社保登记证或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⑥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招标代理机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1月 12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下同)。
开 标 时 间:2012年 1 月 12 日上午9:30
八、投标、开标地点:衡东县财政局东栋四楼会议室。
九、投标语言: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十、招标代理机构: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晏新发(13367340813)
电 话:0734-8869684
传 真:0734-8812146
Email:hyyqzbzx@126.com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创业大厦309室
邮政编码:421001
投标保证金银行及帐号:
户 名: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华新支行
帐 号:1905028009024913845
十一、采购单位:衡东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李主任 (15197452469)
十二、监督部门:衡东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阳主任 (0734-5228853)
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