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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法院视频监控系统采购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1-09-23 作者:pjtime资讯组

    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人民法院委托,就宝丰县人民法院视频监控系统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谈判相关信息:

    采购项目:宝丰县人民法院视频监控系统购置项目

    谈判编号:ZHZB-2011Aj-0904

    2.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应具有安防资质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行业相应的经营资质和相应的产品授权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5)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6)具有独立供货的能力;

(7)满足政府采购法以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3.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9月26日的工作时间均可购买

(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其他有关事项:谈判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在购买谈判文件时一并提交(以现金、电汇等形式)

    4.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9月28日上午9:30截止(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1年9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凌云路凌云商务宾馆B座6楼601室)

    6.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宝丰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5-2206385 0375-2206386(传真)

    联系地址:凌云路凌云商务宾馆B座6楼601室 邮政编码:467000

    邮 箱:2222126@163.com 标书款汇款地址: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建设银行平顶山分行

    帐 号:41001551611050201696

    7、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格证明文件。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一套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须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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