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包头市热力总公司视频监控系统
采购编号:QWT-2011-40
采购目录:货物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需求:37个热力站点,分布在青、昆两区,每个站点配4个摄像机,能够实现就地存储一个月功能,监视器图像传回监控中心,监控中心能够实时查看调阅视频
采购数量:前端视频设备(包括摄像机、NVR、交换机、硬盘等)、后端视频中心设备(包括服务器、管理平台、交换机)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具备使用条件
供应商投标资格: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国内注册并经营期限满两年以上,并且注册资金须在200万元(含)以上。 ②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二级以上(含)资质或建筑智能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③近三年有视频监控项目业绩。 ④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⑤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⑥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确认通过。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壹份(盖投标企业公章)企业法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技术防范或建筑智能化资质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1年09月22日 0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2日 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址:稀土高新区内蒙古留学人员创业园A座104a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500.00(如需电子版加收100元)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1年10月13日 08: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3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兰亭酒店三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1年10月13日 09:30
开标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兰亭酒店三楼会议室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弘誉招标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留学生创业中心A座104室
经办人名称:高曼
联系电话:6981858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