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黄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黄财采计【2011】1877号计划函要求,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黄石市广播电视局的委托,对其大楼安防监控系统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黄石市广播电视局大楼安防监控系统设备供货、安
装调试及售后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C2011171
3、项目内容:详细要求详见谈判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序号 | 部署位置 | 设备名称 | 数量 | |
1 | 大院周边 | 红外高清防水型枪式摄像机 | 13台 | |
2 | 大院南门(2)北门(1)出入口 | 车牌识别专用摄像机 | 3台 | |
3 | A区15楼~22楼消防楼梯入口 | 红外高清枪式摄像机 | 8台 | |
4 | A区19楼~22楼电梯候梯厅 | 红外高清枪式摄像机 | 4台 | |
5 | B区西北角1楼旋转楼梯入口 | 红外高清半球型摄像机 | 1台 | |
6 | B区观众候播厅 | 红外高清枪式摄像机 | 3台 | |
7 | A区1楼大厅 | 红外高清枪式摄像机 | 4台 | |
8 | B区厨房东门口外 | 红外高清枪式摄像机 | 1台 | |
9 | B区1楼大餐厅东门 | 红外高清枪式摄像机 | 1台 | |
10 | B区厨房大餐厅口 | 红外高清枪式摄像机 | 1台 | |
11 | 4部电梯内 | 电梯专用监控摄像机 | 4台 | |
12 | 400平米演播厅门口 | 红外高清半球型摄像机 | 1台 |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和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质;
2、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和批准,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范围和能力,报名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
3、报名供应商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三级以上(含)资质;
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遵守有关法规,最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5、具有同类型项目的经验与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由取得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供应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两年两份以上完整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应该提供的资料;
四、 报名和谈判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27日至2011年10月13日11时整;
2、谈判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时间2011年10月14日上午9时;
3、报名资料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均可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300元/本,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黄石市湖滨大道亚光新村建行写字楼4楼402室
联系人: 阮鹰
联系电话:0714-6208369
传 真:0714-6208363
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