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2011NCZ0883
采购文件编号:NZC/B110304
采购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何士银 电话:0954-592635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夏银川进宁北街86号
报名联系人:刘扬 电话:0951-5033931
开标联系人:马振军 沙霏 电话:0951-5053445、5051130
中标通知书发放联系人:马云燕 电话:0951-6084226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宁夏招标与政府采购网(www.zbj.gov.cn)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具体要求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高清视频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
一、高清视频会议室改造总体要求 根据高检院《省级检察院电视电话会议室建设规范》(高检办字[2008]22号)的总体要求,电视电话会议室是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决定电视电话会议的质量和效果的重要因素。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室应当做好建筑声学设计,达到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能够真实地反映会场的图像、声音及其它会议要素,使远端与会者产生临场感受,达到视觉、语言和环境全程同步交流的良好效果。我院电视电话会议室属长方形布局,应本着简洁、实用、大方、美观的原则,在装修设计时应充分体现。 (一)环境要求 1、安装不透光的窗帘;视频会议室环境噪声要求低于35dB(A),混响时间为0.8±0.2S。地面、天花板、四周墙壁均应做吸音处理,四周墙壁及门窗与外界应有良好的隔音,隔声量不应低于40 dB(A),以达到对内吸音、对外隔音、抑制回声的目的。房间的内饰应尽量简朴,颜色最好选用中性为宜,墙壁四周、桌椅采用宜浅色色调;室内不宜悬挂镜子、艺术品等。 2、控制室是视频会议的操控中心。控制室应符合以下几个标准:光线充足,照明条件良好;室内布局合理,设有机架(操作台)用于码放、操作各类设备。 (二)温湿度要求 会议室、控制室内温度、湿度应适宜视频设备的良好运行。一般考虑为15~ (三)会议室照明要求 照明光源采用R.G.B三基色灯冷光源,颜色统一,照明灯光应分组可控,要求色温不低于3500K。防止刺眼、温度过高和影响室内气氛。主席台平均照度不应低于800 lux;台下区域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 lux。会场显示设备周围的照度应在50~80 lux之间,显示图像、文字区域照明度不大于700 lux. (四)会议室内的布局 1、背景墙 视频会议室主席背景颜色应优先考虑中性蓝。在与会人员不遮挡的高度位置设置明显单位名称。 2、会场视频设备 (1)摄像头的位置及取景角度 摄像头的布置应正对主要人员并保障其余被拍摄人物都能收入视角范围之内。并宜从几个方位摄取画面,方便的获取会场全景或局部特写镜头。除安装在地面的摄像机外,一般摄像头距地面高度应不低于 (2)图像显示方式 对设有主席台的会场建议设置两台显示设备放置与会主要领导两侧的对称位置各设置一台,一台用于显示本端图像,另一台用于显示远端的图像。另外还应在台下摆放1~2台显示设备,用于主席台上领导观看本、远端会场图像。显示设备屏幕的大小应根据视频会议室实际条件、参会人数、会议室大小等几个方面因素而定。 (五)控制室改造要求 控制室改造总体要求,宜参照机房建设标准改造,铺设防静电地板,安装空调。 二、会场音响 1、关于麦克风的要求 要求采用的麦克风要具有较强的指向性,优良的音质和极小的反馈。具有手动开启/关闭的功能。麦克风的数量不宜过多,麦克风的布置必须置于各扬声器的辐射角之外,避免出现回音。 2、调音设备 调音设备主要是调音台,根据需要安装压限器、均衡器、反馈抑制器、自动哑音器等调音设备,要求与视频会议系统内其他相关音、视频设备间的链接安全、可靠,便于维护。调音台应具有多路独立的输入和输出端口,通过操作可对输入、输出信号进行分组控制,实现一对一,一对多的输出方式以供选择。每通道有静音与预监听开关。 3、扬声器的位置 可放置在会议室的四角,离墙壁距离至少保持 三、电源要求 1、交流电源应按一级负荷供电,电压波动范围和不间断电源应符合用电设备要求。 2、供电系统总容量应大于实际容量的1~1.5倍。 3、视频会议控制室供电应独立,专门配置不间断电源保证控制室内设备安全工作时间不低于半小时。设置单独接地体有困难时,也可与其它接地系统合用接地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0.3Ω,如果是单独设置接地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采用联合接地方式,保护地线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中的第五根线,与交流电的零线必须严格分开。 四、线路改造及布线要求 (一)在控制室预留足够的电话、计算机信息点数量,在会场主席台、听众席第一排等位置预留音频、视频接口、VGA接口、电源插座、计算机信息点等。任何缆线与设备采用插件连接时,必须使插件免受外力影响,保持良好接触。 (二)控制室与会议室的设备之间的连线宜采用暗敷穿管的方式布放缆线。 五、视频会议室及控制室设备 根据全院家庭颜色主色调,桌椅颜色宜选用枣红色,椅子背面宜选用浅色,不能选用黑色,如选用黑色,应带椅背套。 桌椅数量应根据会议室的实际情况选订。 控制室桌子颜色宜选用枣红色,应根据控制室面积订做,椅子应配3把结实、耐用电脑椅子,颜色无具体要求。 六、施工要求 1、建造或改建房屋时,应事先预埋管道,安装桥架,预留地槽和孔洞,安装防静电地板等,以便穿线。任何缆线与设备采用插件连接时,必须使插件免受外力影响,保持良好接触。 2、在布置设备时应考虑与四周保持一定间距,便于进行维护。 七、规范文件、技术文档要求 1、视频会议室必须具有明确的视频会议室的管理办法、设备操作规程和责任人。 2、必须具有视频会议室内所有设备的联接拓扑图,可分类绘制,并详细注明各设备的型号、端口类型、联接方式、操作手册等内容。 八、墙体材料要求 包括顶面、地面、前面、电工等。 |
备注 |
一、投标报价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设备租赁费、脚手架费、四项措施费、税金、垃圾清运费等所有相关费用,一次包死,不再追加。 二、本项目不组织统一勘察,投标商自行前往。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
6.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
7.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或装修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复印件);
8.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即日起至开标前五个工作日过期不予领取。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2:
30-6:00
地点:宁夏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采购一处。(宁夏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免费发放,通过邮箱发送领取(如投标人放弃投标,需在开标前三日前告知我中
心);
外地供应商报名流程:投标单位标注单位全称、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邮箱地址、所报项目、采
购文件编号,分标段的需注明标段,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951-5033931。我中心收到传真视为正式报名,
通过邮箱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户 名:宁夏区招标管理服务局
开户行: 建行文化西街支行
账 号: 64001120900050005417
报名供应商须知:正式报名投标商请在开标当天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当日我中心采购二处工作人员
将办理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款事宜,过期不候,敬请注意,谢谢合作!
开标时间:2011年10月25日 8时30分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光明广场南侧公园街口银川国际贸易中心
四楼)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201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