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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法院安保监控系统及信息系统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1-09-13 作者:pjtime资讯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安保监控系统改造及审判辅助信息系统

    2、招标编号:shcg11-00371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第一包:安保监控系统改造;第二包:审判辅助信息系统;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地址:中山北路567号

    5、交付期:60天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允许联合投标,但联合投标必须确定其中一个联合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全权代表方应该参加投标活动,联合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投标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联合方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联合投标方的资质按联合各方中资质最低的一方确定。

    4、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5、第一包:具有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具有建设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安防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具有主要设备(摄像机、存储设备、解码显示设备、矩阵、安防管理控制平台、视频备份/存储/回放/控制管理平台、拾音器、机房监控系统、门禁控制器、读卡器)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产品的授权书;

    6、第二包:具有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以上(含);具有硬件设备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合法有效授权书;

    本项目第一包采购预算为347万元人民币,第二包采购预算为325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1年09月09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09月24日 00: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通知》办理。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1年09月29日 09:0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09月29日(星期四)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04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采购中心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许殷泰

    电话:021-63775036

    传真:021-63186094

    Email:xyt@shzfcg.gov.cn

    采购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中山北路567号

    邮编:

    联系人:丁书东

    电话:56700000-819

    传真:36174055

    文件制作时间:201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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