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金华监狱委托,就监区安防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HCG2011058-B100102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
1 |
监控系统 |
1.0 |
批 |
1058.0 |
具体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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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监控系统 |
1.0 |
批 |
883.0 |
具体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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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1、 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且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 具有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贰级(含)以上资质;
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 2008年1月1日后(以竣工报告日期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价250万元以上智能化安防监控类项目业绩(业绩案例中附合同及验收报告,以上原件备查),且在投标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1年7月29日至2011年8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二楼205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09:30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三楼开标二室
七、开标时间:2011年8月19日 09:30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三楼开标二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标项1保证金:100000.0
标项2保证金:880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7000604018010097761-09058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二楼
联系人:钟女士,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7213
传真:0579-83187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