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现就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CZFCG2011(G)---H08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利川市民族职校校园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区监控设施设备(主要设备有摄象机、视频矩阵、光端机、线材等)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企业。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叁级及以上资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可在2011年8月12日17时(工作时间)前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须填写《利川市政府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在利川新闻网http://www.lc-news.com/lcscg/E/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通过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将填写完整并签章的《利川市政府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费银行进账单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8月12日17时)前传送到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信箱:LCZFCG123@163.com,迟到和未按规定传入指定电子信箱的报名资料概不接受,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七、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资格要求原件【有效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身份证明、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作为开标时供应商进场依据。如不能提供或不能完全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将不得进入开标会场,由此带来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单位和招标方概不负责。
八、本项目招标文件于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至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自行查收,采购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九、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4000.00元。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9月2日9时。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利川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一楼1110会议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971775650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718-7284248
传 真:0718-7284248
邮 编:445400
开 户 行:利川市农行桃花岭分理处
账 户 名 称: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17736401040001878
开 户 行:利川市银都信用社
账 户 名 称: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200103828610014
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