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省公安厅委托,对辽宁公安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核心设备采购项目(LNZC20110162)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资格审查。
一、采购内容
视频会议系统核心设备1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00万人民币。
二、合格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申请人注册资金应在1000万元及以上。
3.申请人在国内省级公安系统内有视频会议建设经验。
4.设备制造厂商具有两级以上MCU级联、终端数量150个以上的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经验。
5.如果申请人不是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提供制造厂商的唯一授权书。
6.所投产品必须满足以下技术指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核心设备(MCU、视频终端)具有工信部入网证(权威机构产品检测报告)和3C认证(中国国家强制产品认证)。
(2)核心设备(MCU、视频终端)支持H.320、H.323协议标准,实现E1专线接入和IP线路接入自动备份功能。
(3)核心设备(MCU、视频终端)支持: 1080 p /60 码流(1920×1080)。
(4)MCU采用嵌入式、模块化、插板式级结构设计。
(5)MCU支持多级级联。
(6)单台MCU接入能力应达到32个4E1以上。
(7)会议终端采用嵌入式硬件结构,非软件实现方式。
(8)支持2M~8M会议速率,支持断线速率自动调整。
(9)支持H.239双流功能,支持双路1080p/30动态双流。
(10)具备高清电视墙功能;支持16路以上电视墙,可以同时独立输出16路以上1080p/60高清信号,并且每路输出均可设置自动轮询列表,轮询时间可调。
(11)主控操作平台可实现全网电视会议召集、调度、轮巡等全部功能;可实现对视(音)频矩阵、镜头等会议设备的切换和控制;可实现以多画面方式直接预览分会场图像;可对整个系统进行网络管理和系统监测,对异常状况报警,保证会议可靠进行。要求软件界面友好,操作采用一键拖拉方式,操作管理直观方便快捷。
7.产品测试。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资格预审公告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8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从网上下载。
五、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截止及资格审查时间,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及审查地点
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 8月10日9:00
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8月12日9:00
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
资格审查地点:辽宁省公安厅图像控制中心(公安厅2号楼6楼)
届时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资格审查。
六、样品测试
测试样品提供数量:MCU2台,终端4台及其它测试所需的相关设备及线材。
测试环境搭建时间及地点:辽宁省公安厅图像控制中心(公安厅2号楼6楼)2011年 8月10日10:00-8月11日16:00
联 系 人:鲁海波
联系电话:024-86992114
测试时间: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完成后,立即对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合格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进行产品测试;未通过资格证明文件审核的供应商的产品不参加产品测试。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公安厅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歧山中路2号
联 系 人:鲁海波
联系电话:024-86992114
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色楼)综合楼A座610室
项目联系人:邹世欣
电 话:024-23447739
传 真:024-23447752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