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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区教育局中小幼操场监控招标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1-08-03 作者:pjtime资讯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受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委托,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长宁区教育系统中小幼操场监控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信息,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

    招标采购编号:ZC20110127

    招标项目名称:长宁区教育系统中小幼操场监控设施项目

    招标项目概况:包件一:教院附小等12处场所监控设施;包件二:开元小学等12处场所监控设施; 本项目分 2 个独立包件,合格的投标人可投其中1个或2个包件(具体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要求:现货。

    中标后:包件一及包件二供应商必须15日内供货到学校并安装调试完毕。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市有固定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3、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4、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二级(或以上)资质(省、直辖市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8月10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 近宣化路161号(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只有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项目响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8月30日(周二)上午10时

    投标及开标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思创大厦 天山路600弄4号6楼第四会议室)

    供应商报名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

    3、资质证书原件 ;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

    注: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

    其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2011年8月12日中午12时前,以书面形式(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向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2、招标代理单位将于2011年8月15日下午14点召开答疑会解答并发放补充招标文件。

    3、开标时请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到场,并提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联系人:欧阳岚、范燕芳

    电话:021-62261929*8010、*8025

    传真:021-62136734

    发布公告机构: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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