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府采购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东莞市交警支队治安监控视频联网综合平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 东采公〔2011〕420号)的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货物及其设计、供货、安装、验收、保修等相关服务(详见清单及需求)。
交货地点: 采购人待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2. 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至今有效。(提供复印件);
2) 投标人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
3)具有广东省公安厅安防资质或备案(提供复印件);
备注: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
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2011年7月20日~2011年8月1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获取地点: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9室;
联系人:詹小姐 电话:0769-22805813;价格: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说明:投标人如果没有在东莞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营业执照、国地税、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彩色扫描电子版文件。已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11年8月11日上午10:00起;
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8月11日上午10:30;
递交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5.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11年8月11日上午10 :30;
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7.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网址:www.gdmeetc.com 联系人:潘振宇;
地址:东莞市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邮编:523009
电话:0769-22803111; 传真:0769-22412519;
电子邮箱:gdmeetc3@126.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