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江苏省建湖第二实验小学裕丰分校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多媒体教室系统及电子公告子系统设备等,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诚邀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A项目名称:多媒体教室系统及电子公告子系统设备
B项目地点:裕丰分校
C标段划分: 两个 :第一标段 电子公告子系统;第二标段:多媒体教室系统 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一、二标段(预审报名时须注明所投标段投标品牌且不得更改);
D资金来源:已落实;
E工期:供货期为10天,安装5天。
三、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供应商。
招标人推荐品牌:
第一标段:电子公告子系统: 三思、九略、洛普
第二标段:多媒体教室系统
A、交互式投影:爱普生、BOXLIGHT、索拓;
B、短焦投影:爱普生、日立、三菱;
C、白板:天士博 、鸿合、 普罗米修斯、SMART;
D、视频展台:视优、鸿合、华银;
E、计算机:联想、戴尔、IBM;
F、电教讲台:常博、广昌、华银、可馨;
G、多媒体中控:嘉宏、英佳、久远、鹏畅;
H、音响:VEKIN、声浪、BOSCH;
I、环保教学板: 五指峰、航天、世安、龙华
中标单位在公示期内必需提供:第一标段电子公告子系统原厂一年质保证明原件;第二标段投影、白板、展台、电脑、音箱原厂三年质保证明原件;
投标人如选用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投标的,其性能档次必须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牌,投标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须提供省辖市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书面证明。
2、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投标项目的实施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评标定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五、资格预审文件组成(包含原件和复印件):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组织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4、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供应商登记表;7、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
六、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1年7月14日17:00时前,以传真(0515-80623068)或其它有效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参与报名,并将上述资料按规定装入“资格预审资料袋”中,在封袋上注明“裕丰分校多媒体教室系统及电子公告子系统设备招标”字样,送至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①号报名箱中(建湖县双湖路建设大厦一楼)。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任意一项者或无法提供原件备查的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预审文件1-4项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和5-7项原件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与1-4项原件一并密封装袋。
投标单位须在2011年7月14日17:00前以传真(0515-86110443)或其它有效形式与采购人确认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参与资格预审后放弃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不参与确认的不作为资格审查对象。
七、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有关资料。
八、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0618020、0515-86228799
采购人:江苏省建湖第二实验小学
联系人:孟庆华 董正彬 电话:15862026299 15151062279
代理人: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荀岗 电话:1385116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