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纪检监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设备采购发表单位:市采购中心 发表时间:2011.07.15 [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关闭] 转发至: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市财政局立项批复并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下列项目依法组织政府采购,邀请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佛山市纪检监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设备采购
FSGP1107184X
二. 项目性质
政府集中采购(财政性资金)
三. 采购人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佛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100万元;
2.供应商须在佛山地区内自设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营业性机构;
3.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五. 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六. 询价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2011年07月12 日-2011年07月18 日
各供应商对询价文件(详见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对涉及政府采购过程程序的内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涉及采购预算与方案设计等内容,均由采购单位负责。)
七. 公示公告时间
2011年07月12 日-2011年07月26 日
八.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发出询价文件。
资格审查的报名方式与相关事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见附件)
资格审查文件下载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07月12 日-2011年07月20 日
九. 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北京时间:2011年07月21 日下午2:00时-2:30时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
十. 资格审查会
资格审查会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07月21 日下午2:30时
采购人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资质资格条件以及重要约定事项,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发出询价文件。
十一.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经采购人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须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后,现场或网络下载询价文件。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
北京时间:2011年07月27 日下午2:00时-2:30时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询价评审
北京时间:2011年07月27 日下午2:30时开始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佛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14号市府大院12号楼
联系人:冯小姐 电话:0757-83357223 传真:0757-83357223
十五.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先生 蔡先生 服务窗口:第7号窗
电 话:0757-83209129 83209112 传真:0757-83209110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