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旺采招字SL11001-0101。
2、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办、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办公设备及舞台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询价采购内容:A包、B包(石林县政府办)办公设备;C包、D包(石林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办公设备及舞台音响设备, 按照采购分包编号分别进行报价。
A包: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1 |
台式电脑 |
12台 |
2 |
黑白激光打印机 |
5台 |
B包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1 |
高速数码复印机 |
1台 |
C包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
1 |
商用笔记本电脑(配置1) |
2台 | |
2 |
商用笔记本电脑(配置2) |
1台 | |
3 |
商用笔记本电脑(配置2) |
1台 | |
4 |
商用台式电脑 |
1台 | |
5 |
数码复印机 |
1台 | |
6 |
黑白激光双面打印机 |
1台 | |
7 |
数码相机 |
1台 | |
D包: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1 |
JBL音响 |
8只 |
2 |
双向低音炮 |
2只 |
3 |
BONFIVE6001功放 |
2只 |
4 |
数字音乐播放器 |
1台 |
5 |
DBX音频处理器 |
1台 |
6 |
回光灯灯泡 |
1箱 |
7 |
会议移动音响 |
2只 |
8 |
有线话筒 |
2只 |
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分项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如产品的生产企业无法直接参加的,可授权其分支机构或中国区总代理为其全权代理参加本次询价采购,被授权单位须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分支机构或中国区总代理为其代理全权代表生产企业参加询价采购的证明文件原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生产、技术服务能力,在云南省内设有完善的销售服务网络,能够快速提供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7月28日至2011年8月2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止。
6、询价文件获取地点:石林县阿诗玛南路240号3楼,询价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询价文件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询价时间、文件投递地点:2011年8月4日10:30时前提交至石林县石林中路221号昆明泛亚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石林分公司二楼评标室(石林会议中心旁)。
8、投标保证金:每包2000元,在2011年8月3日16:00前交至云南旺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石林分公司。
9、如出现询价文件修改或其他变动,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
10、其他注意事项:询价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电子文档必须提供光盘一份,光盘封装在报价文件袋中,随报价文件一起密封提交;另供应商准备U盘作为光盘的备份,在光盘无法打开时另行提交,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拷贝保存,以备唱标时核对及后续处理。
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石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石林支行
银行帐号: 2502019509200074363
联 系 人:徐仁太
联系电话:0871-7793876 传 真: 0871-7793876
邮政编码: 652200 邮 箱:1388870238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