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灵宝市地方税务局视频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二、招标内容:
视频监控系统1系统
三、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供货要求: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六、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壹级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3、所使用的主要产品厂家经营资格、资质等证件齐全,经销商必须拥有厂家对本产品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产品授权书。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出示原件备查。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7月18日--2011年7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灵宝市人民银行八楼(金城大道与富士路交叉口)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灵宝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张新江联系电话:139398693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常洁琼 联系电话:0398-2199036?? 15139814024
十、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