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标题: |
室外双色电子显示屏采购公告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室外双色电子显示屏采购 | ||||||||
预审公告: |
无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
招标编号: |
SDGXG[2011]033 |
公告日期: |
2011年7月19日9时5分 | ||||||
行政区划: |
德阳市-广汉市 |
采购包个数: |
1个 | ||||||
采购人: |
更正公告: |
无 | |||||||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
中介机构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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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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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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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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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文件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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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文件发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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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区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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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日期: |
2011年7月22日9时0分 | ||||||||
报价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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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方式: |
温先生0838-5350330 | ||||||||
其它内容: |
询价邀请 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汉市人民法院委托,拟对所需的室外双色电子显示屏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招标编号:SDGXG[2011]033 二、招标项目:室外双色电子显示屏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安排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室外双色电子显示屏一套(详见询价文件)。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必须具有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具有中国或四川省二级广告企业资质。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询价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询价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询价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七、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2011年7月19日至2011年7月21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发售)在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发售(广汉市成都路西段1号: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一楼)。询价文件每份售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购买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作为合格的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以上①收原件,②③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供应商公章)。原已参加过广汉市类似采购项目的可不提供已提供过的资料,但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资质复印件。 八、询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7月22日9:00(北京时间)。 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在询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询价响应文件。 九、开标地点: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广汉市成都路西段1号: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一楼开标室)。 十、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人:广汉市人民法院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汉市成都路西段1号 邮编:618300 联系人:温先生0838-5350330(传真) 电子邮件:ghzfcgzx@126.com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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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结果公告: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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