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委托,现就以下项目采用询价采购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资格的报价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载电子显示屏二次采购
FEGD-CT11090-1
二、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采购内容:交警支队车载电子显示屏二次采购
询价编号 项目名称 交货期和维护期 备注
FEGD-CT11090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载电子显示屏二次采购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维护期:2年 带样品一件
三、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 报价人在近三年内必须有独立完成车载电子显示屏制作项目的业绩;
3) 报价人必须提供本项目《用户需求书》要求提供的样板;
4) 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时提交资料 包括以下资料:
A.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B.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C.组织结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六、招标文件公示时间 2011年7月14日至2011年7月20日
七、招标文件售卖时间 售卖时间:2011年7月14日——2011年7月25日 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售卖截止时间:2011年7月2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套【自备U盘】(售后不退)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7月26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2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投标时间:2011年7月2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518911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邮编:528000
联系人:麦小姐 电话:0757-88330026 传真:0757-83308248
十二、招标文件售卖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文件售卖联系人姓名:霍小姐
招标文件售卖联系人电话:0757-88330039 88330025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01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