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紫阳县人民法院委托,对视频监控、会议系统、电子显示屏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 ZCG-(2011)-01
二、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视频监控、会议系统、电子显示屏项目1套(设备配置见项目方案清单)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工商部门允许生产或经营所述设备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全。
3、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投标活动。
4、投标企业有3名以上具有安防工程从业资格认证的工程技术人员;
5、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安防行业资质证书。
6、凡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而委托他人的要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7、具有与本项目的技术、规模、功能相似的已竣工验收的工程业绩,且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并提供近3年内同类样板工程合同原件和客户验收报告。
以上证件必须携带原件并报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招标组织及相关时间:
1.报名及发售标书时间:2011年6月16日 - 2011年6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售后不退。地点: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办公楼三楼)。
2.现场勘查及答疑会时间:2011年7月5日 上午8:30
地点:紫阳县财政局三楼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会时间:2011年7月12日14:30;投标文件一式五份。
4.投标开标地点:紫阳县财政局三楼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五. 联系方法
1.采购人:紫阳县人民法院 地址:紫阳县红广路
联系人:周军 电话:0915-4429256 手机15991192988
2.招标组织机构: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紫阳县财政局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李自义
电话/传真:0915-4422737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共计伍万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时(以保证金到户时间为准)交至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帐户。
帐户名称:紫阳县国家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心。
开户行:工行紫阳县支行
帐号:2607061009200064319
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