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日照市第二实验中学的委托,就其微机室改造、多媒体教学设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第二实验中学 联 系 人:许传光
联系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456号 联系电话:1300158589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陈力芹 仲秀霞
联系电话:0633-2227957 2227959(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chenliqin@qd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08573655608091001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微机室改造、多媒体教学设备
招标项目编号:WT-RZDGCG2011-039
招标项目内容:
第一包:电脑、投影机等设备
第二包:多媒体展台、多媒体控制台。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产品的供应、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总包内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采购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若投标人所投电脑、投影机、多媒体展台、多媒体控制台不是投标人自身所生产的,则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制造商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非日照辖区注册的投标人须在日照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4. 投标人必须提供东港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非本地投标人如持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须到东港区检察机关确认。
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1年6月3日至2011年6月23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3.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1年6月24日9:00-9:30,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东海饭店(日照市黄海二路59号)二楼第二会议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6月24日9:30。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1年6月24日9:30在日照市东海饭店(日照市黄海二路59号)二楼第二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