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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彩光电户内、户外产品荣获德国EMC认证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1-06-08 作者:佚名

    德彩光电自2009年8月户内显示屏产品通过欧盟EMC相关认证标准后,2010年4月户外显示屏产品也顺利通过了欧盟EMC相关认证标准。成为目前国内唯一一家通过欧盟EMC认证的光电企业。

    随着电气电子技术的发展,家用电器产品的普及和电子化,广播电视、邮电通讯和计算机网络的日益发达,电磁环境日益复杂和恶化,使得电气电子产品的电磁兼容性(EMC)、电磁干扰(EMI)与电磁抗扰度(EMS)问题也受到各国政府和生产企业的日益重视。电子、电器产品的电磁兼容性(EMC)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质量指标,它不仅关系到产品本身的工作可靠性和使用安全性,而且还可能影响到其他设备和系统的正常工作,关系到电磁环境的保护问题。

    EMC(电磁兼容性)的全称是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 其定义为“设备和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该定义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首先,该设备应能在一定的电磁环境下正常工作, 即该设备应具备一定的电磁抗扰度(EMS); 其次,该设备自身产生的电磁骚扰不能对其他电子产品产生过大的影响,即电磁干扰(EMI)。

    欧共体(现称欧盟)政府规定,从1996年1月1起,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必须通过EMC认证,加贴CE标志后才能在欧共体市场上销售。此举在世界上引起广泛影响,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对电气电子产品的EMC性能实行强制性管理。

    关于EMC认证标准的检测项目主要有:电磁干扰(EMI)和电磁抗扰度(EMS)两个方面,德彩光电EMC认证的户内(外)显示屏产品严格通过了以下四项检测标准:

    EN 61000-6-4:2007标准   电磁兼容性(EMC).第6-4部分:一般标准.工业环境的发射标准(IEC 61000-6-4:2006)

    EN 61000-6-2 :2005标准  电磁兼容性(EMC).第6-2部分:通用标准.工业环境的抗扰度

    EN 61000-3-2 :2006标准   电磁兼容性(EMC) ---第3-2部分:范围---谐波辐射(设备输出电流≤16A/每相)

    EN 61000-6-3标准:电磁兼容性.第6-3部分:总标准.住宅、商业和轻工业环境用辐射标准

    德彩光电户内(外)显示屏产品在德国专业EMC检测机构实际检测结果比认证执行标准规定的限值还要低6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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