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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首例背景音乐侵权案开审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1-06-09 作者:佚名

    未经同意演播《梁祝》花园饭店被指侵权

    演绎着《梁祝》、《涛声依旧》等经典曲目,却没有向曲目的主人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用,有着悠久历史的五星级酒店花园饭店,被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告上法庭。今天上午,卢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这是沪上首例背景音乐侵权案件。

    花园饭店公开使用经典曲目不付使用费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下简称音著协)是国家版权局批准设立的、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音著协经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授权,在中国大陆境内通过向音乐作品使用者收取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以及对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或侵权人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方式,维护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音著协发现,作为一家知名的五星级酒店,上海的花园饭店自从开业起,在未获得任何授权许可的情况下,长年在其餐厅、酒吧、宴会厅、商务中心、客房等商业场所,通过机器播放或人工演奏的方式,公开使用着《梁祝》、《涛声依旧》、《绿叶对根的情意》等公众耳熟能详的经典曲目,但却从未向这些曲目的著作权人支付任何许可使用费。

    发现这一情况后,音著协多次与花园饭店协商,并通过律师发函等方式,希望与花园饭店签订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以规范其行为并保护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却遭到拒绝。

    无奈,音著协委托上海市徐汇区公证处于2009年6月25日对花园饭店使用音乐作品《梁祝》、《涛声依旧》、《绿叶对根的情谊》等行为进行公证,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花园饭店支付音乐著作权使用费人民币1.8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

    庭审

    在今天的法庭上,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作为被追加的第三人参加庭审。花园饭店的委托人表示,音著协提出侵权主张有误,双方之间其实是合同违约关系。花园饭店是上海旅游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而上海旅游行业协会于2008年年底与音著协签订了音乐作品使用协议,约定上海旅游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有权使用音著协的音乐作品,但是在使用时应根据成员单位的等级付费。花园饭店作为五星级酒店,每年应支付6000元人民币。客观上,花园饭店在合同管理上存在过错,确实没有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使用费。

    对于原告的诉请,花园饭店认为,首先,2009年的使用费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不予认同。其次,5万元的经济损失与本案没有关系,其发生是原告自身原因所致,故亦不予认同。第三人上海旅游行业协会表示,其与原告签订的音乐作品使用协议真实,其效力产生于原告和会员单位之间。第三人曾多次通知会员单位付费。

    截至发稿,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各方声音】

    此案拉开音著协上海维权的序幕

    在商场、饭店等营业性场所内,使用背景音乐付费既是法律规定,也是国际惯例。在我国,与花园饭店类似的侵权行为广泛存在于连锁企业、家电卖场、商超、休闲场所等各种行业。就目前而言,除双方协商外,对簿公堂成为背景音乐著作权方维权的少数几个有效手段之一。

    按国家版权局批复的“使用音乐作品进行表演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标准”,其中宾馆的收费标准为每个床位每月收费1.75元,宾馆所附夜总会、歌舞厅、咖啡厅、卡拉OK厅(含KTV包间)等场所按相关标准另行计算。

    长期以来,国内许多经营场所播放背景音乐已成为习惯。很多商家甚至不知道播放背景音乐应事先征得音乐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使用费。上海南光律师事务所缪贯中律师说,这样的行为致使广大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长期未能得到保护,不仅挫伤了音乐人创作音乐的积极性,也严重制约了音乐产业的发展,但是诉讼只是维权手段,并不是最终目的,我们希望有更多人了解背景音乐著作权保护事业,依法办事,促进整个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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