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东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 广东省劳教(戒毒)局安防监控系统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委托编号:GDHX1127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及数量
包组内容:安防监控系统改造
采购数量:一项
预算金额:人民币23.129万元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 完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项目类别:货物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 必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 必须具有迄今有效的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4. 必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
5.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6.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1年6月22日至 2011年7月12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4)迄今有效的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5)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5. 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 7 月 13 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7月1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 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北较场横路3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联系人:文小姐 王小姐
电 话: 020-87303068 87303028
传 真: 020-87302980
E-mail:gdhuaxin.cn@163.com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