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老河口市财政局河财采计(2011)77号计划函要求,老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老河口公安局委托, 就其监控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LHKZFCG 2011—XJ3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老河口市公安局监控设备政府采购询价项目
三、采购内容:硬盘录像机、红外一体摄像机等一批监控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投标报价文件基本要求:必须有企业有效资质证明文件、产品说明、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及报价表格等,报价文件采用A4纸张打印并装订,密封签章。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7 日上午10时整,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每份标书按规定收取100元报名费。
七、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1、地址:老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老河口市委党校办公楼五楼)
2、联系人:胡智兰 联系电话(传真):0710-8220800
老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