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市财政局立项批复并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下列项目依法组织政府采购,邀请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 | |
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佛山市市府周边高清视频监控系统 FSGP |
二.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三. 项目性质 |
政府集中采购(财政性资金) |
四. 投标人准入资格 |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3、企业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含)以上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以上证书。 4、政策性强制采购产品:对提供计算机(含多媒体管理电脑),均必须属于财政部颁布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
五. 招标文件公示 |
公示时间:2011年06月23 日-2011年06月29 日 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详见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对涉及政府采购过程程序的内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涉及采购预算与方案设计等内容,均由采购单位负责。) |
六. 公示公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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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
领取采购文件与登记备案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06月23 日-2011年07月15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第一步:投标人将已填列的《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传真至我中心, 第二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后,通过回传《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通知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领取方式:包括网络下载和现场领取)。 一、网络下载 适用此方式的供应商须曾在原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登记,且备案的资质材料均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二、现场领取: 领取采购文件进行投标登记审查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 2、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4、已填列的《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注: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均可凭企业注册登记地市级公证处出具的有效公证书原件替代。 2.尚未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登记的供应商,请在领取采购文件前登陆以下网址链接进行投标备案登记点击这里。 3.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及领取招标文件,对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文件。 |
八.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07月19 日上午8:45-9:30时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07月19 日上午9:30时 |
九.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公安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 联系人: |
十.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 电 话:0757-83209100 83209100 传真:0757-83209106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