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阜宁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CG[2011]35号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明达中学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安装及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县明达中学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安装及其服务
2、项目概况:阜宁县明达中学高中部为新建校区,位于江苏省阜宁新区苏州路以北,济南路以西,太原路以南,胜利河以东地段。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高中部新校区所需55套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采购预算132万元。采购资金为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一个标段。包工包料。
具体采购内容以采购人的有效书面文件为准。
3、供货、安装并经验收交付期限:中标后20日历天内;2011年8月5日前必须经验收合格并交付。
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在50万元及其以上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3、招标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6月22日至2011年6月28日17时(不含公休日、节假日)。
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省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招标投标中心办公楼)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季友红,联系电话:0515-89791601。
五、招标文件发售:请投标申请人持填写合格、印章齐全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样式后附),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招标文件时带一张未使用过的软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13日15:00,投标地点: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招标投标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1年7月13日15:00,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厅。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帐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全部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
2、首次付款后第六个月内,在设备无明显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支付合同价款的25%;
3、另5%设备保修金按保修金支付办法,在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无息。
十、采购人地址:江苏省阜宁县胜利路79号
联系人:卢日开 电话:18961929158 邮编:224400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阜宁新区香港路县招标投标中心办公楼一楼驻场办公室
联系人:孙建建 联系电话:0515-87292858、87269778
传真:0515-87292858 邮编:224400 E-Mail:kent9355@163.com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阜宁县明达中学:
根据贵单位项目编号FNCG[2011]35号“阜宁县明达中学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安装及其服务”的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投标,现授权 同志,其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本项目的投标报名以及领取采购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误,如有差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