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2011年显示屏采购网上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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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货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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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业主审核取得网上报价权限成为广州地铁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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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60
6.合格报价供应商在中价后不按中价结果签订合同,如
7.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中价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要求供货,要求变更,除非原生产厂出具了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并获业主同意,否则,中价人应向业主支付该合同项下该货物总价的30%的违约金。
8.本公告同时在
9. 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10.业主保留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金运路一号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采购物流中心采购部
电话:020-83106982
传真:020-84226606
邮编:510308
联 系 人:李先生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三、本项目中价候选人选定办法:
履约保证金(有履约保证金时适用)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并采用银行划帐方式支付。
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按最新的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不履行合同的违约索赔: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甲方: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
乙方: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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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字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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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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