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西路9号
联系方式:0535-3011309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白石路69号
联系方式:0535-6251291 6251279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投影机、照相、摄像器材等
项目编号:LCZC201142
五、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
招标内容:投影机、照相、摄像器材等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交货期。本项目分为二个包。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资格要求 |
第一包 |
投影机 |
一宗 |
详见招标文件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所投投影机须通过 |
第二包 |
照相、摄像器材等 |
一宗 |
详见招标文件 |
(1)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摄像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芝罘区白石路69号)
时 间:2011年5月25日起
方 式:领取或邮寄
售 价:文件售价300元,邮寄需另加邮寄费50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行娄子山分理处
开户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帐 号:37001666701050147638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1年6月14日9时
八、开标日期: 2011年6月14日9时
开标地点:烟台市芝罘区政府采购大厅会议室(烟台市芝罘区西南河路182号)
九、本项目联系人:招标人:申晓燕
招标代理机构:刘键
十、其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