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我公司现就宜春公安局宜阳分局音响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编号:JXYYXQCG-2011-19-1
(二)项目内容:详见《采购要求一览表》
(三)投标人须知: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5月9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宜春市宜阳新区政府采购大厅(宜阳大道60号铂铭瀚对面原宜春市教育局七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询价文件工本费100元/本。
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壹仟元整,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人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无息退回。
保证金帐户名:宜春市宜阳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帐 号:36001250111052500485
开户行名称: 宜春市建行秀江支行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1年5月9日09:00(北京时间)
宜春市宜阳新区政府采购大厅(宜阳大道60号铂铭瀚对面原宜春市教育局七楼)
3、投标人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超过采购预算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并随机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序列号及其他相关的资料。投标人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未附具体参数以无效标处理。
5、投标人必须免费提供壹年以上质保期。
6、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天内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7、交货地点和时间:中标后20天内送达采购人或按合同约定。
8、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9、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由宜阳新区财政局付款。
10、投标文件包括:
①承诺书;②投标报价一览表③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本,副本2本,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投标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12、确定成交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本次询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将严格按询价文件进行,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1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4、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15、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开标时间前一天截止。
16、开标地点:宜春市宜阳新区政府采购大厅(宜阳大道60号铂铭瀚对面原宜春市教育局七楼)
联系人:刘呈祥
联系电话:13970528403
联系人:薛志良
联系电话:0791-6615810 13970080382
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432号306室
16、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将通过
江西政府采购网 (http://www.jxzfcg.gov.cn)
宜春政府采购网(http://www.yczfcg.gov.cn)、
宜阳新区网 (http://www.ycyyxq.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注: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同类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供货前必须提供),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可为复印件加盖厂家原色公章),所有原件请投标单位开标前送达。投标人将原件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
17、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江西志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