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海盐县交警大队委托,就音响等设备采购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项目编号:盐政采(2011)B13
二、询价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的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三、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有同类项目业绩案例和售后维护能力。
四、询价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5月10日至2011年5月17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窗口
3、询价文件售价(元):200(售后不退)
五、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1年5月19日 09:30
六、报价文件提交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海盐县枣园东路100号)
七、报价时间:2011年5月19日 09:30
八、报价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海盐县枣园东路100号)
九、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2000.0
十、其他事项:
1、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可在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直接下载);
(3)企业简介;
(4)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5)投标单位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银行汇票、电汇、网银),请于2011年5月17日17:00前到账,未到账者视为未递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开户银行:海盐中行开发区分理处,帐号:860029303508094001,户名: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海盐县枣园东路100号
联系人:於女士
联系电话:0573-86117859
传真:0573-86117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