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乡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乡大队监控室建设和设备采购[招标编号:GMTC113Z184ZHG184JO]的供货及相关服务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将招标文件(请在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到2011年5月25日17:30止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乡大队监控室建设和设备采购
2、 招标项目简要内容:监控室装饰、防雷、空调、可视对讲系统等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关服务。
3、 设备到货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二、合格的投标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 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如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多屏处理器、拼接墙)的制造商,必须有制造商出具的销售代理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开标当天原件备查)。
3、 投标人所投多屏处理器的厂家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多屏处理器必须通过国家3C、CE和CB认证,所有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本项目采购设备中的电脑及打印机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提供证明)。
5、 投标人在近三年以来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5月19日至2011年6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6月8日下午2:30-3:00
2、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6月8日下午3:00
3、 开标时间:2011年6月8日下午3:00
4、 开标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乡大队
采购人联系人:黄小姐
采购人联系电话:1359088101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60-88361935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0-88383654
E - mail:0760333@163.com
网址:http://www.gdmeetc.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