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电视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市电视台投影拼接屏及周边显示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编号:GMTC112B020QHJ029BO)的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1.1 货物及相关服务: 投影拼接屏及周边显示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要求拼接显示屏、电视显示屏硬件产品均需提供厂家三年的免费维修保养、技术支持及升级服务。
1.2 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1.3 实施地点:广州市电视台所在地;
1.4 交货期:本项目要求到货及施工调试周期为成交通知书下达后10天内完成,现场安装施工不能影响其它演播室的日常节目制作;
1.5 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
1.6 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 78 万元人民币(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2.合格的报价人: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报价人;
2.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5 报价人提供承诺书,承诺成交后须提供主要产品厂商的质量保证证明、供货确认函(报价人非投标货物制造商时)
3.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3.1 获取时间:2011年5月10日至2011年5月16 日起每天8: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一楼售标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3.3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3.4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雅兰酒店一楼
保证金开户帐号:800071578309182
中标服务费及邮购标书款开户帐号:800071578309380
4.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4.1 递交时间:2011年5月17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4.2 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5月1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4.3 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2楼213房(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5.报价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金额为人民币7800元的报价保证金。
6.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开始谈判:
6.1 谈判开始时间:2011年5月1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6.2 谈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2 楼213房(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7.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电视台;
采购人联系人:徐小姐;
采购人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233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020-8667296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小姐、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5楼;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20-62791517、6279152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307600;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xsjlsq@163.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