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受安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委托,就电子显示屏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AJGK2011-010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全户外全彩色显示屏20平方米,半户外电子显示屏45平方米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并注册时间为四年及以上
2.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3.电子显示屏企业具有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证书,全国光电学会LED会员,并提供2-3例政府采购合同案例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5.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100元(确保报名时到达帐户)。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1年5月10日至2011年5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地点: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商银行三楼)安吉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窗口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6月1日 09:00
六、投标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路23号四楼)
七、开标时间:2011年6月1日 09:00
八、开标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路23号四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61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汇票/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安吉支行
银行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2、2011年5月19日下午16: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至0572-5129121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凌敏
联系电话:0572-512334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地点: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商银行三楼)安吉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窗口
联系人:任女士、许女士
联系电话:0572-5129120
传真:0572-512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