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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液晶拼接屏购置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1-05-09 作者:pjtime资讯组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受新郑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新郑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液晶拼接屏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新郑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液晶拼接屏购置项目

    2、采购编号:新财购(2011)113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采购内容:

系统类别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显示终端设备

46寸液晶拼接单元

74

图像拼接处理器

74

拼接控制软件

1

控制设备

HDMI矩阵

1

工程配套设备

拼接机架

1

拼接墙配件

1

LED

LED显示屏

平米

10

    (采购设备的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拼接器生产厂家,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3、报价人必须提供《液晶拼接单元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液晶拼接器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大屏拼接控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液晶拼接器检测报告》、《大屏拼接控制软件检测报告》等证书的彩色影印件。

    4、200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两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同类业绩。

    5、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1、发售时间:2011年5月5日—2011年5月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2、发售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新郑市新烟路与仓城路交叉口)。

    3、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其他有关事项:

    4.1、购买文件前须到新郑市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资料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文档下载栏);

    4.2购买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登记证、两项同类业绩合同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套(存档)以及报价人资格要求第3款要求的证书彩色影印件。复印件及彩色影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五、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1、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规定。

    2、报价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谈判有关信息

    1、谈判时间:详见谈判文件规定。

    2、谈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新郑市公安局

    地址:新郑市玉前路151号

    联系人:王惠岭

    联系电话:0371-62697519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与金水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和众商务6楼612室

    联系人:耿亚君、孙晨

    电 话:0371-55637506 55637503 15225181046

    传 真:0371-55637506 55637509

    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郑市政府采购办: 0371--62684176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371--69957719

    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

    201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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