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现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购买 凤阳县小岗村培训中心教学音响设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1、货物清单:详见采购清单
2、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3、质保要求
质保期不少于2年,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4、交货时间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同时提供详细的供货计划表。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供货计划表,在签订合同后 15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5、售后服务要求
保修期内,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应在 24 小时内上门服务。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音响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 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3. 本次询价采购采取分项报价,整包合计的报价方式。
4. 报价时报价人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5.本项目预算为 155380元,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此次采购预算;如报价低于成本价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报价无效;
6.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和“于 2011年 5 月 13 日 10时 00 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7. 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 2011年5月 13 日10时 00 分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143号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8.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后递交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四、投标保证金
报价人随报价函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000元,投标保证金装入文件袋中密封,并加盖骑缝章,不中标后直接退回。
未缴纳保证金的报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