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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背景音乐侵权事件再少一点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1-04-26 作者:佚名

    第十一个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即将到来,作为发起国之一,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依法惩处侵权行为,已经成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0)》数据显示,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全年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13件,比2009年增长5%。另有2009年旧存案件50件,2010全年共有各类再审案件363件,审结317件。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现阶段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尤其是保护工作尚未深入的领域。近日在网络上热议的“背景音乐”侵权事件引起了网友的热议,众多商家在播放背景音乐时因缺乏版权意识而屡现侵权现象,同时近10亿美元的背景音乐版权市场让版权人瞠目结舌。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中国商业联合会知识产权办公室发起“尊重知识产权”的倡议,希望会员企业能尊重包括背景音乐在内的知识产权,共同建立健康和谐的商业环境。

    侵权事件屡遭发生

    随着数字化革命不断继续,互联网改变了音乐生产、复制和分销的整个过程,数字音乐逐渐占据传统唱片工业的市场。中国数字音乐市场虽然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但已经确立了它在数字娱乐中的重要地位。

    然而音乐非法下载等各种侵权行为却极其严重。据《2009年全球唱片业信息报告》统计:中国唱片业总规模的缩水和数字唱片市场的发育迟缓,是由于98%的数字音乐下载都属于非法行为。据国际唱片业协会估计,中国50%的在线音乐站点的音乐来源都没有获得版权授权。

    记者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统计了解到,目前,国内商业场所超过1800万家,使用背景音乐的场所超过360万家,但目前合法使用背景音乐的商家却不到1%。侵权事件时有发生,深圳茂业百货、北京物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都因播放背景音乐的侵权行为遭到起诉并受到相应的处罚,近日,上海花园饭店同样因涉及播放背景音乐侵权而被告上法庭,这些侵权事件导致商业企业与音乐著作人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给企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不良的舆论影响。

    背景音乐侵权有法可依

    保护版权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2008年颁行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提出近五年的知识产权保护目标是:“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初步形成。”

    音乐版权也属于知识产权范畴。版权管理与保护,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国与国际接轨的必经之路,这关系到整个产业甚至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命脉。

    新修订的《著作权法》自2002年正式实行,在营业场所播放背景音乐需要支付著作权使用费,这是法律所赋予单位或个人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据统计,全国背景音乐播放场所超过300万家,以国家版权局出具的收费标准计算,每年版权应收费用的规模约为10亿美元(68亿人民币),但实际的收入却不到1%。而在我们的近邻日本,2009年音乐著作权费用是2000亿日币(约合140亿人民币),其中背景音乐使用费就高达800亿日币(约合60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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