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XHC2011-04-02
本中心接受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一批货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 2011年4月28日17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
2、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环保和安全标准;具备国家要求从事该行业的经营许可资质等。
3、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一次性付款。
6、政府采购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采购人:岳西县公安局;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56-2172612-4418 手机:13305568107
二、货物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平板 电脑 |
苹果iPad 2(64G/WIFI+3G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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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岳西县公安局。
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交货。
备注:
1、货物需求表内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2、本次询价只允许一个项目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供应商可任意响应其中的每个项目。
三、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超过30万元的,需提交合同金额百分之五履约保证金。
四、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
五、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56- 2177907 传真:0556-2177907
详细地址:岳西县行政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zcy2183661@163.com
岳西县政府采购分中心
2011年 4月18 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项目编号: YXHC2011-04-02
岳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中心发布的询价采购函,决定参加报价。
一、报价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询价技术要求 |
报价技术配置 |
响应情况 |
单价 |
数量 |
金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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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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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备注:
1、我公司报价函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
2、我公司理解最后的成交价不一定是最低报价;
3、我公司了解贵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
五、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产品的详细说明的彩页)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