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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公安局音响系统、监控设备采购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1-04-19 作者:pjtime资讯组

    项目编号:YXHC2011-04-02

    本中心接受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一批货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 2011年4月28日17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

    2、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环保和安全标准;具备国家要求从事该行业的经营许可资质等。

    3、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一次性付款。

    6、政府采购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采购人:岳西县公安局;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56-2172612-4418    手机:13305568107

    二、货物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备注

1

 平板

电脑

苹果iPad 2(64G/WIFI+3G版) 

 5

    交货地点:岳西县公安局。

    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交货。

    备注:

    1、货物需求表内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2、本次询价只允许一个项目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供应商可任意响应其中的每个项目。

    三、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超过30万元的,需提交合同金额百分之五履约保证金。

    四、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

    五、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56- 2177907       传真:0556-2177907

    详细地址:岳西县行政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zcy2183661@163.com

    岳西县政府采购分中心

    2011年 4月18 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项目编号: YXHC2011-04-02

    岳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中心发布的询价采购函,决定参加报价。

    一、报价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询价技术要求

报价技术配置

响应情况

单价

数量

金额

备注

1

2

    二、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备注:

    1、我公司报价函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

    2、我公司理解最后的成交价不一定是最低报价;

    3、我公司了解贵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

    五、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产品的详细说明的彩页)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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