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东北育才学校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LED显示屏 ”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LED显示屏
2. 采购项目编号:2011-0188/CG(P)20110043
3. 采购项目内容:LED显示屏
产品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LED显示屏 |
1套 |
屏体面积8760mm×890mm (1)像素间距:10㎜ (2)像素组成∶1纯红+1纯绿+1纯蓝 (3)像素模组:16×16像素 (4)驱动方式:1/8驱动,采用恒流驱动芯片 (5)控制方式:计算机实时控制 (6)视角:水平视角不小于100度,垂直视角不小于28度,下视角不小于80度 (7)显示屏的亮度要求:全彩色/RGB≥4500 cd/m2 (8)亮度等级:大于128级,自动/手动亮度调节 (9)使用环境: 温度-20℃~+70℃,湿度10%~95%RH (10)温度升高: ≤10℃ (11)整屏连续工作时间 ≥80小时 (12)传输方式:网线传输 (13)显示接口:DVI显示卡,数字RGB (14)显示模式:1024×768dpi (15)三防处理:三防处理5年有效 (16)结构设计:单元化模块设计,拼接安装,安装间距1mm (17)防护技术:具有过流、短路、过压、欠压、超温、超负荷、断电保护等 (18)管线敷设:钢管敷设 (19)边框材质:铝合金,宽度45mm (20)电源规格:ST150W/5V (21)LED灯参数要求:(红绿蓝)波长 625nm±2 nm 525nm±2 nm 470nm±2 nm;晶片尺寸 12×12 13×13 13×13;亮度 640mcd 2100mcd 1500mcd |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付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采购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4月13日9:0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4月13日8:30~9:0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邮政编码:110016
采购文件咨询:刘红果 024-22896640
采购文件下载:http://www.ccgp-shenyang.com/IndexSub/IndexSub.aspx?TypeID=3
入库登记咨询:024-22896679
合同领取咨询:024-22896645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