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单位委托,我中心现就LED 显示屏、笔记本电脑、座位标等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详细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LED 显示屏1块、笔记本电脑1台;音响架2个,详见《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经工商部门注册、具备以上经营范围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件供资格审查。
三、提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2011年4月20日上午12:00前,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至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告号和供应商名称,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恕不接收;供应商可以采用电子邮件报价,但必须采用电子文档、加盖公章并签字(否则拒绝接受报价)(电邮xunwucaigou666@126.com),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恕不接收。
地 址:寻乌县老交警大队5楼(县东门路58号)。
四、报价要求:必须对整个项目进行完整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签字,委托代表必须是原公司人员,并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
五、费用的收取:成交供应商收取工本费200元。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最低报价相等的情况,将组织其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七、货物交付时间:中标成交、公示结束后七天内到货。
八、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九、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成交通知书》、验收报告、供应商的发票首付货款90%、余款10%如无质量问题一年内付清。
十、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政府采购部。
联系电话:0797-2831548。
附:《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可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