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公告标题: |
关于采购一块全彩LED电子显示屏征求意见的公告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1年宜宾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全彩LED电子显示屏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 |
宜县采公〔2011〕7号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1年4月8日11时34分 |
行政区划: |
宜宾市-宜宾县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 购 人: |
采购包个数: |
1 | |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
中介机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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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无 | ||
采购内容: |
宜宾县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采购一块全彩LED电子显示屏 征求意见的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宜宾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对宜宾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一块全彩LED电子显示屏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 如有供应商认为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 所提意见请在2011年4月14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宜宾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宜宾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宜宾县柏溪镇县府街123号 联 系 人:喻先生、黄女士 联系电话:0831—6610576 传真电话:0831—6615297 地 址:宜宾县政府办公大楼4楼4号(柏溪镇县府街) 注:公告中的“投标截止日期”应理解为接受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 附件: 1、《宜宾县政府采购货物需求一览表》(共1页); 2、《宜宾县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宜宾县文体新闻出版局采购LED电子显示屏技术参数与功能要求》(共7页)。 宜宾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宜宾县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中,供应商注册资金需达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载明的注册资金为准)。 (二)主要材料需有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国家强制认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有质量体系认证及环境体系认证(ISO9001、ISO14001认证等)。 (三)有履行本次政府采购的专业技术能力,有销售本次采购货物的资格、资质、许可,有能力提供所采购之货物。 (四)供应商注册地不在宜宾市辖区的,需在宜宾市辖区内设有建立时间达一年(含一年)以上、运营良好的分公司或办事处(公司名或办事处名称必须和投标人一致,须提供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负责售后服务,保证让宜宾县政府采购单位满意。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或违规行为。 (其余请点击附件予以下载) | ||
申请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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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至时间: |
2011年4月14日17时0分 |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宜宾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联系电话:0831—6610308,联系人:罗先生 宜宾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831—6610576,联系人:黄女士 | ||
其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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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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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征求意见公告.doc | ||
采购公告: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