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桥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监控设备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HT2011-N-G-001号
二、招标内容:监控设备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二)投标报名资格预审要求:(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红章))
1.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投标单位的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投标单位若为非苏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在苏州地区有直属的经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长期可靠的服务,非苏州市注册的投标企业需提供上述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
3. 提供投标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4. 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无特殊情况,务必和投标时的委托代理人一致,不得更换)的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维护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工程实例
6.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硬盘录像机、数字高清摄像机、彩色低照度摄像机、彩色一体化摄像机、数字矩阵平台软件、管理服务器、视频光端机、避雷器、UPS等主要设备原厂商盖章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经专家资格复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评标,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 出售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1年4月28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三香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苏州恒泰招标公司)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邮寄
4、售 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1年5月17日9:00
2、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5月17日9:30
3、接收地点:苏州市三香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4、接收人: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2011年5月17日9:30
2、 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3、交货及完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设备交货。
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指定位置。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电话: 0512-62728826 传真:0512-62728827
联系人:樊亚男
采购单位: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金荣 联系电话:13862570118
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0日